| Radio AD.广播广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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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ZPTV.电视广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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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Focus.分众楼宇电视广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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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Bus shelter.公交站牌广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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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ZPTV.新办栏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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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联系.方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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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ZPTV.广告投播说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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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各频道播出的电视广告,必须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及相关法律法规。
(2)播出电视广告,一律先交款后播出。
(3)签定合同时,广告公司应出具广告经营许可证,同时出具广告客户的相关资料;营业执照、商标注册说明、生产许可证等。其中药品、化妆品、医疗器械、食品应按国家规定出具省级以上有关部门证明。
(4)电视台节目播出以当天预告为准,因节目临时调整广告未能播出,将在相同时段补播同等数量的广告。
(5)广告客户对广告播出情况有异议,必须在播出后一个月内出具在国内注册的广告监测公司提供的报告,经核实后,广告公司将予以处理。
(6)凡正式签定的播出合同,原则上不得撤消,若要求解除合同,必须提前五天与广告公司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,并支付相当于合同未付金额10%的违约金;若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履行,须支付全部合同价款。客户必须按约定付款,每逾期一天应支付1%的滞纳金,逾期期间广告公司有权停止广告播出,并不承担违约责任。
(7)晚间黄金时段位指定位次,正一条,倒一条加收30%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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